暨南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01-17 浏览次数:13

第一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4256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暨南大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运动训练专业在广州石牌校区体育学院培养。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是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广东省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暨南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暨南大学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招生计划总数

我校招生项目包括:篮球、足球、田径(田赛、径赛、全能)、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游泳。招生计划总数为60名,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各项目最终招生人数视我校生源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而定。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备注:最终录取人数视生源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6850/学年。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的二()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其中游泳、网球、乒乓球项目须具有一级()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511日至2025310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以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核查结果为准。

第十三条  注册报名

1.注册报名渠道。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2.注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验证报名资格并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注册时间:20252112:0031012:00

3.报名:已完成注册考生在“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

报名时间:20253112:0031012:00

注: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部分分区统考时间衔接紧,避免冲突),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9:0010:30

14:0015:30

329

330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评分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5320日至5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后续通知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控制线

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为200分(含)。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各招生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均包含所述分数。

2.项目之间、性别之间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进行横向比较。

3.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录取排序规则:

我校根据上线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乒乓球项目不分性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其他分性别招生的项目,男子、女子分别排序录取,其中田径分径赛、田赛、全能三类。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依次择优录取我校各项目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5.计划调整规则

我校项目二志愿录取后计划未完成,则将该项目未完成的计划调整其他项目,按照足球(非守门员女子)→篮球男子乒乓球羽毛球羽毛球田径(径赛男子)田径(径赛女子)的项目顺序依次调整计划其它项目不进行计划调整,每轮每个项目调整1个计划,经调整录取的考生综合分须高于一志愿录取考生的最低综合分一志愿上线考生已被我校全部录取的情况除外。若仍未完成,剩余计划不再调整。

6.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以供查询。

第十六条  其他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已报名并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运动训练专业学生进校后,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5.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20-85227073,邮箱:ly@jnu.edu.cn

6.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26421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ozsb@jnu.edu.cn

招生官网https://zsb.jnu.edu.cn

招生官微:暨南大学本科招生  

暨南大学体育学院

电话:020-85220283

邮箱:tywy@jnu.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暨南大学体育学院

第十八条  本简章解释权归属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